江苏省近日发布《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进一步优化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通告规定,全省沿海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包括为捕捞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全部实施最长休渔时间,即从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此次调整,不但统一了全省各种捕捞作业渔船的休渔时间,还延长了小型张网渔船,刺网、桁杆拖虾、笼壶类、灯光围(敷)网这4种作业类型渔船的休渔时间,彻底取消了伏季休渔期间部分渔船提前开捕的时间节点,真正做到“史上最严”伏休。通告还对渔船省内和跨省异地休渔等做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