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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
【本站发布:2017-09-20 】【阅读8次】【字号
颁布机构 :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海关总署
颁布时间 :  2000-03-20
发文字号 :  濒办字[2000]9号
作用地域 :  → 中国
所属领域 :  >>> 海洋渔业
>>> 海洋信息服务业
>>> 海洋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 >>> 海洋社会团体 >>> 海洋行业团体
>>> 海洋信息总论
>>> 海洋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 >>> 海洋社会团体 >>> 海洋专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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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濒管办各办事处及其授权单位;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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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关键词 :  海关; 国际贸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种苗; 鲟鱼; 报关单; 广东; 繁殖
自动关键词 :  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国际贸易; 鲟鱼; 种苗; 报关单; 广东; 繁殖
原文文种 :  中简
入库时间 :  201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