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应当贯彻新的海洋安全观,并深入思考中国海洋安全法治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当前我国海洋安全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的现实困境主要表现为:海洋安全立法呈现碎片化现象、海洋安全司法机制不健全、海洋安全执法主体职责交叉与执法程序不清、海洋安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尚需完善。为更好地维护我国国家海洋安全利益,建议在明晰新时代“3+1”式海洋安全观的基础上通过以下路径来完善我国海洋安全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即明确海洋的宪法地位、制定“海洋基本法”,并确立“保障海洋安全原则”、有序推进海事法院“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厘清海洋安全执法主体的职责分配和执法程序、构建特色鲜明的海洋安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