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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失效]
【本站发布:2017-07-17 】【阅读8次】【字号
颁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时间 :  2004-09-13
发文字号 :  国税发[2004]117号
作用地域 :  → 中国
所属领域 :  >>> 海洋船舶工业
>>> 海洋交通运输业 >>> 海洋货物运输
>>> 海洋信息服务业
>>> 海洋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 >>> 海洋社会团体 >>> 海洋专业团体
>>> 海洋交通运输业 >>> 海洋港口
(^_^)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联动试点的复函》(国办函〔2003〕81号)同意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联动试点,在外高桥港区内划出1.03平方公里土地进行封闭围网,作为外高桥保税区的物流园区(以下简称保税物流园区)。现将保税物流园区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保税物流园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实施封闭管理的特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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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关键词 :  港区; 海关; 物流; 报关单; 02; 围网; 上海外高桥
自动关键词 :  港区; 海关; 物流; 报关单; 02; 上海外高桥; 围网; 潮汐运动
原文文种 :  中简
入库时间 :  2017-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