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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0号――关于正式实施中韩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本站发布:2017-06-06 】【阅读8次】【字号
颁布机构 :  海关总署
颁布时间 :  1970-01-01
发文字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0号
作用地域 :  → 中国
所属领域 :  >>> 海洋科学研究
>>> 海洋信息总论
>>> 海洋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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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中韩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大韩民国关税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与大韩民国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认证企业制度的互认安排》。近日,两国海关完成了互认正式实施前的试点工作,并决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互认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国海关接受韩国海关认证的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企业(以下简称“认证企业”)为韩国的“经认证的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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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关键词 :  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出口; 韩国; 分类
自动关键词 :  海关; 韩国; 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中国海; 报关单; 出口企业; 分类
原文文种 :  中简
入库时间 :  2017-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