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业信息 快讯[手机端] 政策研究 文献资源 标准规范 科研成果 企业展厅 文献传递 在线咨询 开放利用 高级搜索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2号――关于实施中国-欧盟“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的公告
【本站发布:2017-05-29 】【阅读6次】【字号
颁布机构 :  海关总署
颁布时间 :  2015-11-04
发文字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2号
作用地域 :  → 中国
所属领域 :  >>> 海洋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 >>> 海洋社会团体 >>> 海洋专业团体
>>> 海洋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 >>> 海洋社会团体 >>> 海洋行业团体
>>> 海洋管理
>>> 海洋信息总论
>>> 海洋科学研究
(^_^)

2014年5月,中国与欧盟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欧联合海关合作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洲共同体关于海关事务的合作和行政互助协定〉下建立中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和欧洲联盟海关经认证经营者制度互认安排的决定》(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我国海关于2014年10月对外公布了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及配套文件,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欧海关根据20 ........
(请点击原文链接或QQ直接登录后查看全文)

人工关键词 :  海关; 中国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分类
自动关键词 :  海关; 出口; 中国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报关单; 分类; 太平洋鳕; 潮汐因子
原文文种 :  中简
入库时间 :  2017-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