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加贸司关于深圳海关再生塑料原料加工贸易有关问题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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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构 : | 海关总署 |
颁布时间 : | 2016-01-11 |
发文字号 : | 加贸函[2016]3号 |
作用地域 : | → 中国 |
所属领域 : | >>> 海洋环境保护业 >>> 海洋信息总论 >>> 海洋科学研究 >>> 海洋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 >>> 海洋社会团体 >>> 海洋专业团体 |
人工关键词 : | 海关; 深圳; 再生; 环保 |
自动关键词 : | 海关; 深圳; 再生; 环保; 瓜达尔港; 海洋气旋; 蒸汽机船; 三桅帆船 |
原文文种 : | 中简 |
入库时间 : | 2017-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