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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光船承租人委托船舶安全管理的批复
【本站发布:2017-03-12 】【阅读23次】【字号
颁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颁布时间 :  2006-12-07
发文字号 :  海安全[2006]581号
作用地域 :  → 中国
所属领域 :  >>> 海洋地质勘查业
>>> 海洋科学研究
>>> 海洋管理
>>> 海洋船舶工业
>>> 海洋交通运输业
(^_^)

深圳海事局:

  你局《关于执行NSM规则有关问题的请示》(深海事字[2006]1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光船租凭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的规定,光船承租人享有除处分权外的船舶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利,包括船舶安全管理的权利。因此,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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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关键词 :  船舶; 运输部海事局; 船舶安全管理; 深海; 海商法; 深圳海事局; 船员; 船舶所有人
自动关键词 :  船舶; 运输部海事局; 船舶安全管理; 船员; 深圳海事局; 深海; 海商法; 污染
原文文种 :  中简
入库时间 :  2017-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