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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4号――山东省开展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项目甩挂运输试点业务有关事宜公告
【本站发布:2016-12-11 】【阅读4次】【字号
颁布机构 :  海关总署
颁布时间 :  2011-03-08
发文字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4号
作用地域 :  → 中国
所属领域 :  >>> 海洋交通运输业
>>> 海洋交通运输业 >>> 海洋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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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实施〈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第一阶段议定书》,现对山东省开展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项目甩挂运输试点业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阶段议定适用口岸包括青岛、烟台、威海、龙眼、石岛和日照等六个港口口岸。
 
  二、经批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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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关键词 :  海关; 货物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山东省; 韩国; 集装箱; 出口; 青岛
自动关键词 :  海关; 货物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山东省; 韩国; 集装箱; 出口; 青岛
原文文种 :  中简
入库时间 :  2016-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