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的国际法保护的概念第一批保护自然界的条约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即已出现。它们的宗旨基本上是保护个别种类的动物和规定其捕获量(例如1897年关于保护海狗的协定)。只是在近几十年,在保护自然界问题的国际法调整方面才发生了质的进展,各国才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努力。